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从开发商处直接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其问题不大,经过修复后仍可居住使用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修复,如果对方拒绝,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维修义务。但是,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居住,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此问题,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一个合同,对方返还相应的购房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种情况,如果购买二手房屋存在相应的质量问题,即实际交房时与合同约定的房屋质量不符,则应根据双方的买卖合同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1、楼体不稳定,楼体不稳定属于比较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等;
2、渗漏,渗漏的问题可不只是影响自己的使用,对邻居和楼下的住户也有影响。渗漏的问题主要是源于防水工程不完善;
3、门窗质量问题,门窗如果是本身就有的,不是自己选购的,建议买房的时候将房屋门窗分别开关检验;
4、裂缝,裂缝的问题比较容易发现,一般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购房者要注意墙体是否存在修补的痕迹,避免人为的掩盖裂缝问题;
5、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水、电、暖、气的设计不合理会严重影响日后的生活,这些设计包括水池、浴盆、蹲(坐)便器、水表、地漏、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电表、暖气片、煤气灶、煤气表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全文8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