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主体结构若存在质量问题,购买方有权行使其权利,包括拒绝接受房屋、解除合同以及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程序时,建议购买方要求卖方提供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以供检查,并核实该项目是否已经通过验收。若卖方无法提供上述文件,则表明该工程尚未经过验收或验收结果为不合格,购买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将由卖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