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唐某甲谎称自己单身,与男青年唐某某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相处,盗取钱财后潜逃。近日,道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唐某甲犯盗窃罪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12月份,唐某甲与唐某某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今年5月4日凌晨,唐某甲乘唐某某熟睡之际,将唐某某钱包内的银行卡及400元现金盗走并逃逸,后将银行卡内的6700元取出并转入自己的账户。一觉醒来的唐某某发现身边的唐某甲消失了,并且无法联系上唐某甲,感觉上当受骗的唐某某向警方报案。
5月30日,唐某甲被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民警抓获归案,于6月5日移交道县公安局。6月22日唐某甲家属与唐某某达成刑事和解,赔偿唐某某损失7000元,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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