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说来,QQ聊天记录被认定为电子数据的一种,故而可视为司法程序中的证据。
然而,若欲成为法务证据,其本身需具备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的三个关键元素。
这就预示出,QQ聊天记录本身必需显示得清晰且具体,与诉讼相关的事件题材相匹配,且获取途径必须符合法定规定。
在司法操作实施过程中,仅依靠QQ聊天记录并不足以支撑诉讼结果,往往还需要与其他相关证据进行互证,最终方可决定案件裁判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