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接受传唤的人应准时到案。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到案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传唤并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采取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的措施。
强制执行立案后几天通知被告
强制执行立案后一般会在三天内通知被告。
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立案后,承办人一般会在三天内通知被申请人(被告)。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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