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赔偿定期金的意思是什么
没有离婚赔偿定期金。赔偿定期金都是发生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离婚案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法律明确规定了财产分割时对无过错方的照顾的原则,故对财产损害的赔偿往往被放入财产分割中解决,并不会单独设立离婚赔偿定期金这一概念。
二、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的期限
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期限是: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对婚姻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三、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n (二)与他人同居;\n (三)实施家庭暴力;\n(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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