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打税票开错了怎么办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2007年1月1日执行)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二、注意事项
1、对于发票,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发票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其他的都是无效的,这单需要明确注意。
2、有些人想要在发票的金额上盖上财务专用章,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一个发票上如果盖了两种章子,那么就是一个无效的章了。
3、如果在盖章的时候我们发现自己的发票章子盖得不够清晰,那么你可以在旁边在加盖一个,这样也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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