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宁波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大厅(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66号)三楼公积金窗口办理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服务网点)(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中山西路218号)1楼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建设银行城建支行服务网点)(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2024号)1楼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服务网点)(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北路88号)1楼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中国银行海曙支行服务网点)(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解放北路11—13号)1楼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中国银行东城支行服务网点)(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和济街7-9号)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建设银行南大支行服务网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66号)1楼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交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服务网点)(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解放南路29号)1楼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宁波银行天源支行服务网点)(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解放南路135号)1楼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蕙江路567号)2楼E区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中信银行江东支行)(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76号)二楼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穿路1901号)3楼F区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浦发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21号)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宁波市江北区中马街道桃渡路120号)1楼公积金专窗
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鄞州银行营业部)(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民惠西路88号)1楼公积金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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