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不知道担保金额就签字后果是什么
保证人在借据上签署姓名会带来以下效果:
当保证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并在相关借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此行为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保证人需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在担保协议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当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义务时,保证人有义务承担起担保责任,这种情况属于普遍的保证方式。
但是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保证人将无权行使上述条款中所赋予的权利:
1.当债务人的居住地发生变更,且债权人因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面临严重困难的时候;
2.当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从而导致执行程序暂时中止的时候;
3.当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了上述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的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担保人不知情也没签字,被担保人是否侵权
1、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担保的,担保人对担保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担保行为无效。如果被担保人通过欺诈、恶意串通方式实施担保行为的,属于侵权行为。
2、担保人是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人,担保人可以提供担保物权担保,也可以用个人信用担保。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要签订担保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担保人不知道担保金额就签字后果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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