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判定是否承担责任。担保合同到期后,如果债务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要求连带责任人签订担保合同,那么担保合同如果是一年一签的,则第二年保证人如不签订,则保证合同则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即保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合同依据约定两年的,即使保证人第二年不签字,也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一、什么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主合同到期后还能签担保合同吗
主合同到期后还能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可以与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个月内,签订新的担保合同,此时,担保人需要对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反担保合同是承担对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是在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其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随着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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