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公证
可以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即可。
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房屋租赁活跃经济,满足了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但也产生了较多的纠纷。实践中,承租人因经营不善停业关门、拖延、拒缴租金等情况屡见不鲜,致使履行合同已无必要,而出租方因合同未到期,屋内有物品等而单方、自行收回房屋或其他物业,将会遇到种种困难,甚至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的损失。如果已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出租方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保全物证、清点物品公证,既能避免给你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又能将房屋提前收回,另行出租。
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相关规定有哪些
对于办理保全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其他物业的公证,《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第16条第(2)项规定:提交经公证的承租合同,且其中必须载明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约定。根据上述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不经公证,房屋出租人为避免纠纷而申请的保全物证、清点物品公证,公证机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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