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会的。个人财产没有影响。公司被起诉,需要原告在起诉的时候一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诉讼,才会根据其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冻结公司账户一定金额的资产,不会影响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公司债务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没有关系。
那么公司申请破产以后,法人的责任是怎样的呢?
首先,根据破产法第二条,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所以,如果法人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申请破产。
其次,根据破产法第128条,规定企业法人有: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六)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七)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八)对个别债务进行清偿的以上八种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人要依法承担责任。
一、法院冻结个人账户的情况
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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