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居住登记:
申报居住登记申请人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并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首次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应自居住申报之日起连续6个月(每月一次)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进行居住签到。(当累计签到满6次且自居住申报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居住证。)
温馨提示:为方便我市居住人员办理居住申报和居住签到手续,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方式一:自行前往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
方式二:与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户管员办理,或由户管员扫描居住人员自行安装“**生活通”APP身份证号码动态二维码申报居住信息和办理居住签到。
方式三:由屋主协助通过《珠海市人口信息自主申报云平台申报居住信息和办理居住签到,或居住人员自行安装“**生活通”APP扫描由居住房屋业主提供的房屋地址二维码申报居住信息和办理居住签到。
方式四:可致电EMS寄递公司(联系电话:8628060)或居住人员通过“**生活通”APP提交需求,EMS寄递公司提供有偿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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