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过程中,如果您已经连续驾驶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或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四个小时却并未进行停车休息,或者即使完成了停车休息也休息时间不足二十分钟的话,那么一旦被发现,就将面临一次性扣除12分的处罚;若情况并非如此严重,而是仅仅驾驶除了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之外的其他类型机动车辆超过四个小时却没有进行停车休息,或者没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那么将会面临一次性扣除6分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