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份合同被确定为无效且无法实行,则其中涉及的合同双方均应将基于此份合同所获取之财物归还给对方。
假如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财物已成为不可挽回或者已经失去了它们存在的商业价值,那么应当对这部分财物进行评估和协商,以达成折现补偿的办法。
如果通过调查发现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或过失行为,他们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此弥补对方因这份无效合同而积累的损失;
如果经过审查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涉及到合同违约,则应该根据各自的错误方宜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因此,就借款平台来说,如果他们签订的借款合同最终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平台方面需要将借款人因为这份合同而获得的所有财物,如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等都原原本本地归还给借款人(若是由于利息过高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导致合同无效的话)。
另外,倘若平台方在此过程中也存在过错,那他们还应对借款人因合同无效而蒙受的任何直接损失作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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