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合同是可以加名字的。购房合同订立后想增减名字的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在开发商同意的基础上办理更名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是婚后加配偶名字,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一、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房地产权共有证;
3、房产证;
4、契税证;
5、户口本、结婚证。
二、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如下:
1、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2、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3、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4、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5、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房子卖了后面还能在购房合同上加名字吗
可以,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处理起来比较简单。
第二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第三种情况: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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