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称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因此,户口迁移证过期先重新到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然后再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落户。
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户口迁移证证明的有效期一般是一个月,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很多派出所都把时间放宽了,所以说超期时间不太长的话也没太大关系,派出所应该会办理。
解决超期时间很久的办法是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所以说即使你注销了户口,但是没有去落地户进行登记,那么你的户口就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迁移,你的户口还应该在你原来的所在地。
碰到以上的情况,建议你回到原来户口的所在地,请求根据已废的户口迁移证,然后按照你所说的迁移方向,为你开具一张新的户口迁移证证明,当然这个证明的开具首先要经过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接着你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即“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但是如果超过了迁入的期限,而且迁入地派出所也不同意的落户,你可以拿户口迁移证到你迁出地派出所开具延期手续,这是第二种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全文7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