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充分利用自己的知情权,查阅公司账簿。董事或者是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的权益时,股东董事会议以及监事会都不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一、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能如何处理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建议其他股东行使以下权利,维护公司或自身利益:
1、股东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权,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账簿等;
2、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5、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及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6、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要求清算。
二、公司监事会有什么责任
公司监事会的责任有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相关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股东可否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特别提醒:一般公司的小股东很难实现自己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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