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合伙人收的钱不上交怎么办
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公司合伙人收钱不上交可以与对方协商让其上交或者通过诉讼的形式。
二、合伙人应该怎么承担合伙公司债务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伙人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是指合伙企业的盈利在作了各项扣除后,按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亏损分担是对经营期内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分由各合伙人按一定的比例予以承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是合伙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合伙人的利益。合伙企业法规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与比例和亏损分担方法应在企业成立之前,在合伙协议中加以规定,以便共同执行,避免争议。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此类情况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予以处理:一是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对此,可将利润与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或分担;二是如全体合伙人因出资比例和参与经营的程度不同,不愿意平均分担的,可另行开会讨论,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重新定出分配或分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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