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如何从北京转到广州
方-刚的户口在广州,从1998年起在北京工作已经7年了,北京的公司为他在北京办理了社会保险,并按期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方-刚的妻子在广州,加上孩子又小,父母还需要照顾,所以方-刚下决心在2005年应聘到广州的一家同类公司工作以便照顾在广州的亲人。方-刚在朋友的帮助下,终于在广州的一家公司找到了比较理想的工作,于2005年11月开始办理在原单位的各项交接工作。各项工作交接顺利,就是不知道在北京已经建立的养老保险基本账户如何处理,于是公司的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陪伴方-刚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并请求帮助办理养老保险账户的转移工作。
经过咨询,方-刚知道了自己的情况属于跨社会保险统筹范围的工作流动,因此不仅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而且还需要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方-刚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下,开始为自己办理有关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程序怎样
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方-刚首先到调出地即北京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填写了一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单),然后带着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单”以及相关资料(比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及与现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即广州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广州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很快为方-刚建立了养老保险档案,并接受了王刚从北京转移到广州的个人账户以及个人账户基金。
工作变动后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通过本案例可以看出,职工的工作地域变化不应影响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缴纳的持续性,一般职工调动工作涉及地域变化的,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义务为员工办理好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的转出、转人手续,建立转入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好前后衔接的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予以积极的配合。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地域发生变动,尤其是从本地变动到异地工作的,千万记住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才不至于影响将来退休后的养老金的发放。
全文8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