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8岁以上,有权选择和谁在一起。
8岁以上儿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进行相应的民事行为,即有权表达自己的意愿,可以选择和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
随着成长环境的改善、教育的普及和信息社会的发展,8岁以上的孩子基本上可以感知到父母与自己的情感亲密关系。离婚后,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关心,更稳定的生活和教育环境,有一定的判断能力,意见值得参考。此外,法律选择尊重儿童的选择,使其在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发言权,也是法治的进步。但这并不意味着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是唯一的判断标准,必须结合其他情况综合考虑。
孩子抚养权判决依据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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