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权转让需要股东大会同意,需要经过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公司法担保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大会表决
1.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决议通过方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第一百零四条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2.法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的担保决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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