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交定金能否退掉合同
通常而言,购房者在缴纳了定金之后是难以申请退还的。
然而,若满足以下情形,退款事宜便有望实现:首先,倘若开发商在预定的购房意向书期限之内将已被购房者认购的房产出售给了他人,从而导致最终未能达成正式的购房签约的局面,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对购房者进行定金的双倍赔偿;其次,如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的合法商品房销售资质,或是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效力失效,那么开发商必须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同时承担由此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购房意向书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进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若购房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且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需归还购房者的定金。
然而,若开发商已经具备了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规定条件,但购房者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定金能否退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了定金是否能退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交定金能否退掉合同”,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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