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边的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并且右转和直行不是一条道。再加上转弯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的优先权,这必须是他全责。建议报警,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赔偿问题。如果右转弯的汽车撞到绿灯通过的行人,汽车全责。
右转弯和直行车相撞谁的责任
一、右转弯和直行车相撞谁的责任
1、右转弯车辆应负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变道超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2、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3、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4、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5、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6、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7、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超车,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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