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明确约定孩子探视权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一般来说,每月探视次数不宜过多。如果探视过于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在孩子八岁以上的,具体的探视时间和方式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监护协议中关于放弃对子女探视权的约定无效。离婚后,父母探视子女是法定权利和义务。
将孩子送养后生父母有探视权吗
生父母将孩子送养后,意味着孩子跟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消除。所以,生父母是否还有探视权,法律上对此并无规定。不过,实践中可以从收养协议进行确定。
生父母确定送养孩子的,会跟养父母订立收养协议,将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探视权:
1、收养协议中约定生父母有探视权,那么从收养关系订立之日起,养父母可以按照收养协议,行使探视权。
2、收养协议中禁止生父母行使探视权的,就从收养关系订立之日起,养父母不能去探望孩子,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收养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探视权的,即可以根据对养父母、孩子的影响,确定生父母是否可以行使探视权。
一般来说,如果孩子会因为生父母探望,直接影响跟养父母的关系的,那么就不能随便探望孩子。
并且,如果因为生父母随时探望孩子,严重影响养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导致双方的感情恶化等情况的,那么养父母可以按照收养协议,或是跟生父母协议约定解除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7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