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才行。
一、工伤认定申请怎么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二、工伤认定申请由谁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时间要求也不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职业病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三、谁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和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以及所在单位,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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