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金多久到账
申报工伤一般60天内劳动局出认定的结果,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进行。这个就要看具体情况了,有些长达一年半载的都有,甚至更长。伤残鉴定资料上缴后60天内做出伤残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资料缴给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内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号。所以很多伤残从受伤到结案,长达半年或一年以上的非常正常。
三、工伤赔偿金由谁支付
要看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包括下列赔偿:
1、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2、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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