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一年内案子是否结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与案件是否了结并无关系。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换句话说,具体审结期限由公检法机关审理确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取保候审案子如何结案呢?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结案一般根据案件情况通过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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