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分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和资料清单。具体来说,需要准备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以及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包括新上任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和原来负责人的免职文件。以上文件需齐全、真实、有效。
1、准备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3、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即新上任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和原来负责人的免职文件。
分 公 司 变 更 负 责 人 所 需 材 料 明 细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负责人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同时,分公司负责人还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备案,领取分公司备案通知书。因此,分公司变更负责人所需材料包括: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备案通知书、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所需材料包括: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备案通知书、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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