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手续费用。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转移户口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证明,到户口登记处申请户口迁出,再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办理迁出入申请,待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需要有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的相应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领取迁移证件后,注销原有户口;
3、因出国、入伍、失踪等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的,应当出示相应证件,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