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是可以起诉的,下落不明满二年也可以宣告债务人失踪,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债务人失踪后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一、债务人失踪还可以起诉吗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宣告债务人失踪,失踪人所欠的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二、债务人失踪后债务由谁偿还
债务人失踪后债务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还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三、债务人失踪可以要求一般担保人还钱吗
债务人失踪可以要求一般担保人还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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