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人失踪找不到了起诉如下:
1、当事人起诉时,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出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
4、立案庭应当在当事人履行必要手续并交付有关证据材料后七天内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由法院开庭,当事人应当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如何起诉借钱不还的人
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二)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三)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四)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五)开庭审理;
(六)法院做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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