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罪名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已被重新定义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对于涉案人员自愿按照销赃金额予以退赔的情况,这通常被视为减轻刑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主动地按照销赃所获金额归还赃物,便可略见其悔罪之心。
在司法实践操作过程中,审理机关会充分参照考虑这类情节,有可能做出相应酌情从轻处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3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