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但是如果是男方有被监禁、宣告失踪等情形的,女方可以直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的,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所以如果是男方要起诉离婚,就可以去女方所在地起诉;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下落不明的,女方作为原告也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二、起诉离婚能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起诉吗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起诉离婚去哪里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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