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不幸遗失了事故责任证明,完全无需担忧,可前往事故发生地的交警大队申请补办。
只需手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书面请求,便能得到交警部门为您开具的盖有公章的纸质副本,而这些经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同样具备与原件等同的法律约束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文3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