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200元财物不可以行政拘留。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200元的治安处罚标准一般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一、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全文5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