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方收到当事人货物或者书面通知(办理户口落户)的回复。
一、户口迁出了但没迁入怎么办
户口迁出后没有落户会使公民户口处于“凭空”的情况下,若长久没有办理入户还会使公民户籍资料被双方户籍部门注销。公民应该及时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避免户口簿被注销。在进行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到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这个准迁证的有效期限是三十天,所以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完成,否则将会失效。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程序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二、户口迁出后想迁回去可以吗
如果当事人的户口从原来的户籍地迁出去了,还是可以申请迁回到原户籍地的。当事人如果还想转移自己的户籍回到原户籍地,需要先到原户籍的落户地区的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证、个人的户口本以及婚姻情况证明等一些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落户的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的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一份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三、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全文7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