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由于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无法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执行定金罚则。具体而言,若卖方违约,需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买方违约,则定金将被没收。然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并非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所致,而是源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外部因素,此时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如数返还给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