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区别:1、犯罪嫌疑人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存在于公诉案件和自述案件,并且都在审判阶段;2、有些案件在侦查以及审查之后,对犯罪嫌疑人将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不会转变成被告人;3、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有参加法庭调查,以及进行证据质证的权利。而犯罪嫌疑人可委托辩护人,并且可以拒绝回答提出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一、刑事案件律师有权调取证据吗
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后,在侦查期间无权调取办案机关收集的证据,侦查结束提起公诉后,律师才有权调取证据。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我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主要有:
1、独立辩护权。律师依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辩护职责,其人身权利和诉讼中的权利不受侵犯。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法院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意见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第一审程序的规定,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询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被告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为此,一审人民法院应及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辩护人,以防限制辩护人行使这项权利。
7、有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8、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有关问题已在辩护权的有关论述中论及;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中途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辩护律师的主要责任:
1、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即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正确的指控,帮助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案情,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处理案件。这是辩护人的首要任务。
2、从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并在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侵犯或剥夺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要求依法制止,或者向有关单位提出控告。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辩护人应当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代写有关文书,案件宣判后,应当了解被告人的态度,征求其对判决的意见以及是否提起上诉等。
二、要打官司什么时候找律师最合适?
1、民事案件什么时候找律师
民事案件主要包括离婚、继承、婚姻家庭、房产、物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人事争议、侵权责任、公司事务、保险证券等平等主体间发生的纠纷。
(1)当您与他人的争议已经发生,您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争议开始时找律师,则可以让律师从起诉阶段就了解案情,调查取证,节约时间、金钱等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2)当您与他人发生的争议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您作为该案的原告或被告时。此时找律师也可以更大程度的帮您减少损失,增加胜诉的机会。
2、行政案件什么时候找律师
行政案件,即民与官的纠纷,包括因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侵害到个人、社会团体、公司法人等的合法权益的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如国家赔偿。
(1)当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您的申请应当作出决定,而不作出决定或决定违法时。此时找律师可以对行政申请行为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更好的与政府部门沟通,促成行政申请的通过。
(2)当您接到有关政府及其执法机构向您作出行政处罚时。此时找律师可以更好地了解该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性,及时更正,避免损失,维护权益。
3、刑事案件什么时候找律师
刑事案件即因犯罪引起的案件,是个人或者单位、企业法人等组织因为犯罪而侵害到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而引起的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案件一般可以分为立案阶段、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以及执行阶段。为刑事案件打官司的律师可以称为刑辩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刑辩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时,相对于其他非律师辩护人,律师拥有更多、更宽松的权利,例如在案件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为辩护人;辩护律师享有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阅读复制案卷材料的权利、会见不被监听的权利等。而这些律师享有的这些权利更有利于律师为犯罪嫌疑人作无罪、罪轻的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法定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可以聘请律师。
(2)公诉案件(即由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自案件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机关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
(3)自诉案件(即可以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起诉至法院的案件)的被告人或其家属有权随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注: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案、诽谤案、侵占案、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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