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受到事故伤害,进行治疗及休养,不需要开具病假条。职工受到事故伤害,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治疗的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而病假则不然,职工病假期间,享受的是病假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只需要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只要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所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不需要出具病假条,且劳动者不需要请病假。
工伤认定后单位负什么责
首先要看企业是否为员工参保,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如果参保的话: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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