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律师是可以阅卷的,刑事案件中的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阅卷。辩护律师指的是刑事诉讼中受被告人委托或经法院指定,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律师辩护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时,必须依法进行正当辩护,不得肆意捏造事实、曲解法律,作非法辩护。
一、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何拒绝辩护?
1、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拒绝辩护,只能拒绝一次,拒绝指定的辩护人的,需要正当理由,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必须有辩护律师。
2、一般案件,可以拒绝两次辩护,拒绝两次后,自行辩护。
被告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应当法律援助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
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2、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5、未成年人。
6、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检察院移交到法院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三、申请法律援助对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一)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适用的条件,它是指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特殊条件
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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