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第二次手术鉴定有冲突吗
时间:2023-04-11 15:01:18 11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伤情需要做二次手术的话,不做二次手术就无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假如对方在没有做伤残等级鉴定的话就直接起诉,只能主张已经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无法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按照诉讼标的,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的,该费用由原告起诉时先垫付。

一、工伤鉴定达不到等级可以要求赔偿吗

没有达到伤残等级就无法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补偿,但是受伤后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治疗期间的工资等还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工伤构不成伤残等级,但赔偿还能要。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外出住院治疗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给该职工上缴工伤保险,则费用全部由单位赔偿。

如果自己因为工伤有伤残情况的,是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的。

二、诉讼费是要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要看具体情况。

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费是由原告承担的,因是被告行为造成原告损失,所以原告认为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可以写在起诉书里,最后由谁承担要看法院判决结果。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则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断,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三、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方法有哪些

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方法如下:

1、等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由赔偿权利人另行起诉。

2、一次性支付,其前提是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

3、一次性支付后,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赔偿权利人另行主张,原则上不予受理,但可在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医药费正常审核后的金额内进行协商处理。

一般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赔偿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伤势尚未治愈,仍需继续治疗。

2、受害人伤势虽然治愈,但需要二次手术,取出为治疗而植入体内的钢板、螺钉等固定物。

3、受害人的伤势已无法彻底根治,需要长期依赖某种药物或治疗手段。

4、受害人虽然痊愈,但要进行恢复器官功能的训练,从而发生康复费。

5、受害人伤势虽然痊愈,但需要进行整容,从而发生整容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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