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解除补偿,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一、退休人员返聘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而退休人员并不属于劳动者,所以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但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调整,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二、退休返聘签了劳务合同的辞退有补偿吗
退休返聘签了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务关系,辞退的没有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辞退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过失性辞退不需要赔偿。
三、退休人员返聘签什么合同
退休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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