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并不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并且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对和解草案表决通过的,破产和解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一、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有哪些?
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如下:
1、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应当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受理案件;
4、债权申报登记;
5、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整改和解协议;
6、破产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暂停,公司继续经营;
7、破产宣告;
8、破产清算;
9、破产财产分配;
10、清算结束;
11、企业注销登记。
全文4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