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后,应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被吊销后,应当在收到吊销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三、清算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四、注销公司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4.公司清算结束后如何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注销:
1. 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
2. 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
3. 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在清算期间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4. 清算组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5. 提交清算报告,注销登记。同时,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注销营业执照,停止经营活动。
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当按照股东会的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提交清算报告,注销登记,注销营业执照,停止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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