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申请表,下载打印,携带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教育局办理。需要教育局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一个月后收到贷款收据,交给学校。大学助学贷款是一项非常好的助学政策和方法,让很多对大学望而却步的学生实现了大学梦。资金来源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从入学当年到毕业当年9月,所有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开始自助偿还利息,次年开始按期偿还本息,国家不再承担利息。一、办理助学贷款,先登录官网,选择学生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然后下载打印。二、一般情况下,有些地方办理助学贷款,需要提供能够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然后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教育局。需携带本人及共同贷款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教育局将当前审核,审核通过的,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书面合同,教育局贷款管理办公室仅属于委托代理机构。四、审核通过的合同需妥善保管,在开学报到时,出示贷款合同证明,然后将收据交给学校,与银行确认贷款发放情况。
办理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
在校证明、学生证、家庭情况调查表与贫困证明、申请人及父母的身份证等。
1、在校证明
助学贷款是国家针对在校大学生提供的一种政策性贷款,所以该贷款的申请者必须是在校学生,并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和院系公章的在校证明。
2、学生证
学生证可以证明申请人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所以申请人也必须要提供它。如果学生证不甚遗失,申请人需另向学校申请,补交一份遗失证明。
3、家庭情况调查表与贫困证明
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需要提交贫困证明,申请人可以去到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开具三级贫困证明,要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然后按照学校老师要求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与贫困证明一起交给学校工作人员。
4、申请人及父母的身份证
一般需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资助中心,共同借款人是借款学生的担保人,一般是父母,所以需要出具自己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
(五)简化学生贷款手续。各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要简化贷款手续,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材料。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时,严禁收取任何费用。各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应改进服务,简化流程,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的,只需完成申请继续贴息的相关手续,可不再签署贷款展期协议。借款学生根据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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