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人的,紧急情况下是需要垫付医药费的,后期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追要,但在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外的,当事人是需要赔偿的。
一、开车撞到人是谁全责怎么赔
开车撞到人,负全责的,应该由肇事者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损失。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事故肇事者进行赔偿。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给对方,也可以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二、肇事司机全责,但垫付了医药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车主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相关法定义务,可以在处理后向法院提起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诉讼赔偿,但是如果是抢救费用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汽车事故医药费谁先垫付
如果车辆驾驶人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那么车祸医药费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如果医疗费超过责任限额的、驾驶人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之后向肇事人追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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