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赔偿是否构成了敲诈勒索行为巨额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在消费纠纷案件中,消费者提出过高的索赔数额由于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此情形下,消费者在主观上即不存在对索赔数额之非法性的故意。也就不构成敲诈勒索了。
一、恶意打假是违法的吗
恶意打假是违法的,主要表现为以打假的名义将卖家的产品打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虽然专业打假者也知道买假货,然后向卖家索赔,但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索赔也是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的。但恶意打假是以假货丢包或自带假货的形式,然后以购买假货为由强迫店铺支付高额赔偿,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
二、被勒索多少金额可以报警
只要被勒索都可以报警,构不构成犯罪的,有《刑法》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从主观方面看,欺诈者必须具有欺诈的故意。
即欺诈者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而与其进行民事行为,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意图看,它侧重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侧重对经营者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因而在故意这一要件的认定上,应当采取推定故意的原则,即由经营者承担证明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如果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即推定其有欺诈的故意,应承担欺诈消费者的赔偿责任。《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即采取此种办法。该办法规定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该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
(二)从客观方面的方法看,欺诈者采用的是欺骗的方法。
欺骗的方法有两种:
(1)虚构事实,即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告知虚假情况;
(2)隐瞒真相,即掩盖和歪曲客观存在的事实。作为经营者,应当负有向消费者如实陈述有关商品真实信息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经营者必须履行此义务。
(三)从客观方面的后果看,欺诈行为造成了对方当事人相信谎言,陷于错误判断,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事实,即与欺诈人进行了民事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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