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质押合同是指享有作者财产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就作者财产权质押达成的合意。该合意旨在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作者财产权出质于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将该作者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作者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程序有: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三、登记机关对申请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第八条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四)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五)质押担保的范围;(六)质押担保的期限;(七)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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