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想离婚的,在监狱里提交离婚诉讼的相关资料,委托亲属和律师向法院立案的非囚犯方面想离婚的,只要带着相关资料向法院起诉即可。法院受理案件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诉讼费。《民事诉讼法》第22条,以下民事诉讼由原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原告常住地址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2)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3)对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在法院起诉离婚?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4、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5、开庭。进行法庭陈述、宣读起诉状、听取被告方答辩,接受法庭调查(涉及婚姻状况评估、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进行法庭辩论、参与法庭调解(必经程序)、做最后陈述;
6、等待法院裁判;
7、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
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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